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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鼎论坛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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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

  首先,欢迎大家来到铭鼎论坛。
  其次,希望来本论坛的所有网友,能够遵守论坛的管理,杜绝剽窃和抄袭行为。

  最后,凡是入户本论坛的网友,请进入前仔细阅读本帖。   
  法律专家的提醒 

  为避免您的发言违反有关法律,请仔细阅读以下有关规定: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您不得进行以下言论: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论坛中违反以上原则和规定的任意内容,封杀id以及IP地址等权力。 
  4、您在论坛发表的本人原创作品,被视同为作者授予本论坛使用和编辑。您的文章的著作权归您本人所有。


  本论坛发帖的有关规定
  鉴于铭鼎论坛不断有新朋友加入,带来了不少好帖子,好文章。但是由于对版规不了解,致使发贴有许多不合规定。在此,斑竹提醒大家谨尊有关规定: 
  (1)本论坛是铭鼎集团企业论坛,请大家尊重各论坛的有关规定,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在铭鼎论坛发帖;
  (2)遵守国家的禁止宣扬封建迷信的规定,请勿在本论坛讨论宗教问题,请勿在本论坛发含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帖,如算命,请碟仙笔仙等帖,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3)删除的帖子没有系统通知,不必向斑竹询问;
  (4)为了便于阅读和管理,不论是长篇中篇或是短篇,原创还是转帖,应以一个论点为一帖,不要在同一个帖里以回复形式反复发同一论点或变换主题名称重复发帖,一经发现予以删除或锁定; 
  (5)为了积分而反复发上来的旧贴,斑竹将直接删除;  
  (6)回帖请尽量对主帖内容进行评论,反对明显的聊天灌水或是互相掐架,聊天灌水和掐架的帖(包括主帖和回复帖),斑竹可酌情删除;
  (7)与本论坛无关的任何广告,将直接删除;
  (8)其他不合本论坛内容的贴子,将会直接删除;
  (9)友情提醒各位网友,本论坛大多网友为非专业人士,关于现实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请找专业人士询问,如果因为论坛里网友的意见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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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衷心感谢每一位新老朋友,为铭鼎论坛的繁荣和发展,做出的不懈努力。 希望大家继续一起努力,能让论坛发挥其交流作用,成为作者、读者、媒体及各位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网友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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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六年十月十五日

发布人 冰飞蓝诺 发布时间 20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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